来自渝北区交巡警消息:9月16日,渝北区一女子酒驾在路上被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查获,结果,被依法处以记12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实习期驾照也被注销。 9月16日晚,渝北分局交巡警支队双凤大队民警在桃源大道绕城高速路口处开展酒驾整治。23时许,一辆蓝色比亚迪小轿车被民警拦下检查。当车窗摇下的一刹那,车内飘出一股浓烈的酒味。驾驶员是一位年轻女子。经呼吸酒精测试,该女子酒精含量为44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调查,这位年轻女子姓金,今年31岁,事发当天,小金刚与男友分手,自己一个人跑到饭店去喝闷酒,之后驾车去男朋友家里找他,结果路上被渝北分局交巡警支队双凤大队民警拦住检查。 民警对金女士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危险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民警告诉金女士,道路交通直接关系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来不得半点马虎大意。作为机动车驾驶员,一定要为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自觉避免酒后驾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金女士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金女士处以记12分、罚款1000元、由于是实习期的驾驶证,还受到注销驾驶证的处罚。 |